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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时间:2020-05-04 16: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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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进口品”行不通了?境外委托境内生产化妆品将不能备案

近两年,进口化妆品在国内备受追捧,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前三个季度化妆品的进口值增长了75.1%,增幅非常明显。


但在购买进口化妆品的时候,我们经常会发现这样一种现象:某进口品牌的产品拿到手一看,上面标注的生产地却是国内的某加工厂。很多消费者会有疑问,这样的产品究竟能不能算是进口品?


如今,这一现象或许会有所改变。


近日,有企业在进行非特备案时遇到新的审评意见,“委托方不符合2019年7月1日施行的《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20条规定”。


在2019年3月28日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中,第二十条规定:


“委托生产化妆品的,委托方对所委托生产的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委托方应当是合法的化妆品经营企业或者持有合法有效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委托生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委托方还应当是该化妆品的备案人;委托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委托方还应当是该化妆品注册证书的持有人。


受委托方应当持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在其生产许可范围内接受委托,对受委托生产的化妆品质量安全依法承担责任。


委托双方应当签订委托生产合同,明确委托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委托生产的时限不得超过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的有效期限。”


该条例于2019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意味着,自今年7月1日开始,委托生产化妆品时,委托方应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境外公司均不符合《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中作为委托方的条件。


也就是说,那些在境外注册公司和品牌,在国内生产产品,再打着“进口品”旗号进行销售的方式,行不通了。想要在国内进行生产,就必须要改变角色,在国内注册或者有公司才可以。


美共体发起人、董事总经理龙武胜告诉记者:“有许多品牌比如韩国的品牌,委托国内的OEM企业生产,那么产品就可以打上韩国的条码在国内进行销售。现在按照新的条款就不行了,因为所有的委托方,一定要在国内注册才可以,故此,国内企业生产的产品只能打国内的条码。


另外,还有很多,比如港版的产品在香港注册,在国内生产销售,打的是香港的条码。这样的企业以后就没办法运作了。这样一来,那些游走在政策边缘的所谓“进口化妆品”就会被消灭,只有纯进口的化妆品才能自称进口品了。”


行业营销专家张兵武表示,该条款一实施,以后挂羊头卖狗肉的做法会越来越难了,以前的同行做法是在国外注册一个公司,在国内加工,然后宣传是国外品牌。现在一律需要以国内的名义去委托,传统的做法就行不通了。但也不能完全避免,可能有些企业也不怕麻烦,还会想法设法去走这条路。但无论怎样,对于推动我国化妆品市场的规范还是有一定作用的。


同时,以往境外公司委托生产的产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在追究责任时也面临一定困难。条款的实施使得化妆品的质量监管也变得更加容易。


而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进口化妆品首次进口需先获得国家食药局行政许可审批,其中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需获得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需获得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其产品要经过严格的质量审核才能在国内进行销售。


龙武胜还表示,这个条款进一步强化国货当自强的重要性,对于打擦边球的所谓“进口化妆品”来说是重重的一击。与其千方百计地冒充“进口品”,不如好好做产品,用实力说话,做一个优秀的民族品牌。有序地、规范化地竞争才是消费者的利益保障。



来源:i美妆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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