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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时间:2022-06-07 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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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化妆品oem加工厂_正确识别化妆品违法宣称和虚假宣传


  近年来,随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化妆品相关法规的陆续出台,对于化妆品功效宣称的监管也愈加严格。据上海化妆品oem加工厂了解,今年1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官网显示,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罚238万余元。因此,对消费者来说,正确识别化妆品违法宣称和虚假宣传很重要。

  其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显示,经查在2019年10月至12月19日期间,为推广特润修护肌透精华露产品(即小棕瓶),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通过多个渠道对外发布主要内容为“年轻指数+77%”和“柔润+17% 平滑+20% 透亮+15%”等表示产品功效的视频或者平面广告,并附以小字标注。

  据悉,上述广告中所宣传的功效,系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样本、在一定限制条件下、配合防晒产品使用而取得的研究数据,且当事人以皮肤代谢产物种类数恢复的片面指标指代“年轻”的整体概念。但专业人士查明,皮肤代谢产物种类数的恢复并不等同于皮肤年轻程度的提升,且受试样本的年龄对皮肤代谢产物、柔润程度、平滑程度、光彩透亮程度等有较大影响,年龄越大,皮肤状态改善效果越明显。同时,涉案广告中的小字标注不足以使消费者充分知悉相关产品功效的真实含义及前提条件,且广告内容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

上海化妆品oem加工厂_正确识别化妆品违法宣称和虚假宣传

  图片只是样品展示,接受产品定制,如需要定制请联系VIP服务热线:180-2728-2040

  综上案例,消费者要正确识别化妆品违法宣称和虚假宣传。上海化妆品oem加工厂表示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其作用温和,只是起到辅助作用。对于具有夸大效果、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或者颇具煽动性的宣传用语,消费者应理性对待。

  而且根据《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命名规定》《化妆品命名指南》等文件要求,化妆品宣称用语应根据其语言环境来确定,禁止表达的词意或使用的词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词语:

  1、绝对化词意;如速效、超强、全方位、特级、换肤、去除皱纹等。

  2、虚假性词意;如只添加部分天然产物成分的化妆品,但宣称产品“纯天然”的,属虚假性词意。

  3、夸大性词意;如“专业”可适用于在专业店或经专业培训人员使用的染发类、烫发类、指(趾)甲类等产品,但用于其他产品则属夸大性词意。

  4、医疗术语、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如处方、药用、治疗、解毒、抗敏、除菌、无斑、祛疤、生发、溶脂、瘦身及各类皮肤病名称、各种疾病名称等。

  5、医学名人的姓名;如扁鹊、华佗、张仲景、李时珍等。

  6、已经批准的药品名;如肤螨灵等。

  7、与产品的特性没有关联,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意;如解码、数码、智能、红外线等。

  8、庸俗性词意;如“裸”用于“裸体”时属庸俗性词意,不得使用;用于“裸妆”(如彩妆化妆品)时可以使用。

  9、封建迷信词意;如鬼、妖精、卦、邪、魂。又如“神”用于“神灵”时属封建迷信词意;用于“怡神”(如芳香化妆品)时可以使用。

  10、超范围宣称产品用途的用语;如特殊用途化妆品宣称不得超出《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含义的解释。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得宣称特殊用途化妆品作用。

  总而言之,随着化妆品新规的出台,给美妆品牌们在化妆品市场的运营提出了新的要求。上海化妆品oem加工厂指出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且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专门网站公布功效宣称所依据的文献资料、研究数据或者产品功效评价资料的摘要,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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